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二季度对陕西省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中,检出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4月生产的5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其中,“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限量2个批次;“硒”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个批次。18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核查处置情况。 2015年6月17日,陕西省食药监局收到国家总局第二季度对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抽检5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责成宝鸡市食药监局即对该企业下达全面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至7月12日,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回了不合格产品共计13991听,其中硝酸盐不合格产品7878听,硒不合格产品6113听,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15年8月24日,宝鸡市陇县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生产的3批次“硒”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5536.60元,处罚金4331457.60元;2批次“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限量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没收违法所得66685.75元,处罚金6770541.60元。 经企业自查,“硒”不达标原因:是由于北京天维新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复合营养素实际强化量低于设计要求;“硝酸盐”超标的原因:是设备清洗环节操作失误,导致酸碱清洗液渗漏进入浓缩奶罐造成。针对上述问题,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更换复合营养素供应商;二是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根据该企业自查找出的问题成因和整改情况,宝鸡市、陇县食药监局进行了验收后报省局,省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验收,认为已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于2015年9月16日下达同意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复产通知。 陕西飞鹤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5批不合格乳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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