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稳步增加,更好地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力争婴幼儿配方乳粉自给水平稳定在6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质稳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集中度和技术装备水平继续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市场销售额显著提高,中国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的排名明显提升。
关于印发《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9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厅、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的重要食品,是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和国家民族未来的特殊食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做强做优国产乳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23日 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的重要食品,是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和国家民族未来的特殊食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决心把乳业做强做优,让祖国的下一代喝上好奶粉。为进一步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坚持“四个最严”,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科技创新、执法监督和市场培育,全面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 (二)基本原则。 ——坚守质量底线,确保食品安全。以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重塑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品牌引领。鼓励企业优化产品配方,在技术装备、质量管理、营销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加快产品研发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牌培育。 ——立足国内实际,找准市场定位。充分认识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的长期性与艰巨性,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找准产品市场定位,促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与进口产品公平竞争、错位竞争。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行动目标。 大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稳步增加,更好地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力争婴幼儿配方乳粉自给水平稳定在 6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质稳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集中度和技术装备水平继续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市场销售额显著提高,中国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的排名明显提升。 二、实施“品质提升行动”,持续强化产品质量保障 坚持最严格的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全行业、全链条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 (四)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 修订生鲜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工艺行业标准,制定完整的工艺要求,提高生产管理控制水平。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加强基础科研工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乳品安全与营养分析中心,强化与企业的合作,实施国家母乳研究计划,争取用 3 年时间收集并整合企业现有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母乳研究数据库,对不同区域、不同成长阶段的婴幼儿所需营养元素进行分析研究,促进相关信息互联共享。完善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母乳研究成果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优化配方,加快产品研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的自主研发生产,解决供给瓶颈问题。 (五)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在企业现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信息查询追溯,力争三年内实现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覆盖 60%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并与国家重要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对接。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并有效运行,鼓励企业获得认证,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危害。鼓励生产企业设置独立的内部质量安全审查部门和专职审查员,引导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问题报告制度,健全产品质量问题快速反应及处理机制。 (六)完善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原料、半成品检验检测把关,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批批检验检测。鼓励企业自行设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指标,将长期积累的检验检测数据与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共享,优化检验检测指标。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七)加强体系检查与产品抽检。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用 3 年时间完成新一轮生产企业全面检查,强化对生产环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建立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审查专家库,吸引相关领域的专家加入审查员队伍。完善产品抽检制度,对出现过指标不合格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篡改标签标识以及在标签中标注虚假、夸大的内容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产业升级行动”,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加快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竞争力。 (八)推进奶源基地专业化生产。 大力提倡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奶畜良种繁育体系和疫病防控体系,实施奶畜疫病净化行动,提升原料奶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以托管或入股等方式,将奶牛集中到专业化饲养企业、合作社养殖,提高原料奶质量。逐步将“养殖户+奶站+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链条升级为“专业化饲养企业(合作社)+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实现奶牛养殖与乳粉加工直接协作。 (九)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提档升级。 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严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严格新开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和现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审核。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各地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连续 3 年年产量不足 1000 吨或年销售额不足 5000 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符合条件的重组业务,按规定适用相关税收政策。 (十)鼓励国内外企业合作与公平竞争。 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外收购和建设奶源基地,降低原料成本。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在国外设立加工厂,并将生产的产品以自有品牌原装进口。鼓励国外乳粉企业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促进中国品牌与外国品牌公平竞争,引入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国内产品供应。支持国产乳粉生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找准产品市场定位,拓展营销渠道,巩固和扩大消费市场,积极拓展中高端市场,实行错位竞争。 四、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大力提升国产乳粉美誉度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客观反映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品质方面的进展成效,不断提高国产产品的整体美誉度。 (十一)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制定、抽检结果、监督检查等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公开制度。行业协会每年定期发布质量报告,与国家主流媒体加强合作,客观、公正反映国内外产品品质状况,提振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借鉴乳业发达国家经验,将国家历年抽检积累的检测数据与国内企业共享,指导企业有针对性的改善产品品质。 (十二)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 定期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展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成效。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普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企业设立公众开放日,组织媒体、消费者走进企业,了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状况和质量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利用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平台,展示国产品牌形象。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 0-12 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加强对自媒体等新兴媒体行为的管理与规范,及时制止和澄清刻意博取眼球、夸大其词的不实报道,依法查处捏造虚假信息造谣惑众、恶意中伤竞争对手等行为。 (十三)推动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税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企业信用共享。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准确归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评估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支持企业加强自律,减少在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盲目过度投入,避免无序竞争。 (十四)加强进口乳粉及跨境电商管理。 加强对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对进口代理商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严禁进口未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产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落实跨境电商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跨境电商企业要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涵盖完整物流轨迹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各地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进口产品重点核查产品配方注册信息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大力支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三大行动计划。加大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和兼并重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对“走出去”建立奶源基地和加工厂的企业,落实现行境外所得税税收抵免政策。 (十六)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 相关行业协会要在行业运行监测、质量安全报告发布、品牌宣传推广、诚信体系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承担行业管理等工作,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全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建立与国内上下游产业的磋商机制,强化与销售终端的对接合作,提高企业的整体议价能力。 (十七)加强责任落实与政策评估。 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将本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按要求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做好引导企业转型等相关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的统计,及时掌握生产消费形势。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