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要闻

四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鲜乳对外销售

时间:2019-01-08 |来源: | 阅读:|
我要分享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为推动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提升奶业综合竞争力,日前,四川出台《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力争2020年,全省奶牛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乳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根据《意见》,四川将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重点在眉山市、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安宁河流域等区域建设乳品加工基地,规范发展奶源基地,鼓励安宁河流域和川西高原的河谷地带发展奶牛养殖,支持藏区发展牦牛奶生产。创建一批环境友好、种养匹配、技术规范、效益良好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场。

同时,完善乳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做强做优乳品企业,支持乳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奶源基地建设,鼓励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探索建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乳品企业、奶农和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乳品企业与奶农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形成相对稳固的购销关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

在乳制品消费市场,推介产品质量好、美誉度高的品牌,扩大消费市场。支持“学生饮用奶”推广,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与推广“学生饮用奶推广计划”,增加学生饮用奶种类,保障质量安全、优化配送服务,扩大覆盖范围。

乳制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意见》强调,将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引导奶牛散养户将生鲜乳交售到合法的生鲜乳收购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鲜乳对外销售。

此外,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行为及各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乳品企业实施精准化、全时段管理,依法取缔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

来源:四川发布

(编辑:admin)
网站介绍  |   网站声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投稿专用邮箱:641127778@qq.com| 技术支持:牛奶网
Copyright 2022 中国牛奶网 版权所有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
中国牛奶网,牛奶行业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