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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特医奶粉追踪:监管部门检查儿研所和北京妇产医院

时间:2019-05-18 |来源: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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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京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系列报道,多个监管部门已对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北京妇产医院进行了检查。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系列报道,多个监管部门已对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北京妇产医院进行了检查。5月15日、16日,儿研所书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其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存在“解释不专业、不清晰的问题”,目前医院已下架8听涉事的金大洋产品。北京妇产医院则表示,院内商品部售出20罐涉事的佳瑞宝产品,医院相关部门承诺不再出售任何母乳代用品。

此前,新京报记者以过敏患儿家长身份走访,发现在3家医院的院内商店售卖标称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实为固体饮料,均未取得特医食品的注册资质,属于无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注册资质、无特医食品注册资质、无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的“三无特医奶粉”。

儿研所:所列资质审核未包括产品功能标称

调查中,新京报记者在首都儿科研究所院内的便民服务部(商店)发现标称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能舒疸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包装印有“黄疸期”“配方粉”“高胆红素血症黄疸期营养支持”等字样。对于产品上的“固体饮料”标称,店内工作人员称产品“不是饮料,是奶粉”。

儿研所对此坦言,销售人员在售卖商品过程中,存在解释不专业、不清晰的问题。

在回应中,儿研所介绍了几方关系:首都儿科医学科技开发中心(编注:指院内商店,医院三产)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资质,于2019年2月19日与第三方北京特能康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供销协议及廉政购销合同,由开发中心代销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的黄疸期小肽配方粉。

对于该产品资质,儿研所称开发中心审核了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以及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不过在列出的审核项目中,并未提及特医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特医食品注册资质。此外,进货时是否查看金大洋包装印有的功能性字样,儿研所未明确回答。

经儿研所核查,北京特能康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出库12听,首都儿科医学科技开发中心入库12听,共售出4听(4月23日、4月26日、4月30日、5月8日),目前剩下的货品均已下架。另外,5月14日和15日,北京朝阳区朝外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等多个监管部门均到儿研所进行核实情况,现场检查和约谈。

北京妇产:不再出售任何母乳代用品

5月8日记者暗访北京妇产医院(东院)院内商品部时,店员拿出一款进口产品和标称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瑞宝”,并称以后所有产品都要标“固体饮料”。

针对新京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系列报道,多个监管部门已对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北京妇产医院进行了检查。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妇产医院5月16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经自查,医院下属经营机构北京妇婴服务公司永立得明月商贸中心(编注:指院内商品部)于2019年1月至5月按照固体饮料购进“佳瑞宝”28罐,已销售20罐,剩余8罐于5月10日下架,并办理了退货手续。

另外,5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六里屯监督站对永立得明月商贸中心、医院药房、儿保门诊、新生儿科NICU病房、营养科等进行现场检查,医院方面也对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医务人员向孕产妇、患儿及家属宣传、推销、诱导购买“佳瑞宝”等母乳代用品的行为,也未发现科室和医务人员涉及经济利益的现象。

而对于进货时是否对佳瑞宝产品上的“配方粉”“过敏人群”等暗示性字样审核,院内商店销售人员为何将固体饮料按过敏防治奶粉推荐等现象,北京妇产医院截至发稿未回应。

该院表示,北京妇婴服务公司永立得明月商贸中心已向医院承诺,不再出售任何形式的婴幼儿奶粉等母乳代用品,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医院将继续跟踪调查,如果发现相关问题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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